Thursday, March 01, 2007

職場態度

上星期,JO來電話我知,她發現某位同事甩咗一份稿。我聽完即表態,我不會阻止她向兩位老細講事實,但我就不會報寸。

雖然我相信她事後應該不會向台灣人和美國人說什麼,但我知道她對我的態度感到意外吧!

坦白講並非因為明哲保身,而是冇必要涉及這件事。原因如下:
  1. 損人不利己,無謂強出頭。計算別人過失,倒不如先做好自己!
  2. 作為老細級人馬自然應該有sense發現真相,不排除他們一早就知道!

或者在其他人眼中,我這種態度是「隱惡揚善」,是非不分;但少一分爭執,多一分包容,世界會更美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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