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November 13, 2006

戰場

緣來緣去,竟然要賠上自己和子女的性命!
由愛變恨,由心生惡,殘害曾經相愛的人,於心何太忍?
是因感情熾熱?抑或情感崩潰?
豈可預知付託終生的男人會如此殘暴!

忽發奇想,此刻這個殺害妻兒的男人會想什麼?
一幕幕驚心動魄的血浴情景?
一段段刻骨銘心的温馨情節?
如何逃避法律責任?社會批判?監獄生涯?
究竟有冇後悔對曾經至親至愛的妻女狠下毒手?


<今日新聞>
因夫婦分居後被迫同住而引發的倫常血案,過往亦多次發生。情侶分手可與夫分居期間仍要同住公屋單位的婦人,便深深體會到箇中苦,無奈申請分戶卻困難重重。專家指出,夫婦將家園劃開變成「戰場」,危機指數極高,惟事實卻是,不同團體均指類似個案數量不少,這些計時炸彈隨時再次爆發。

「那種相處其實好辛苦!一房一廳300多呎的住所內,大家當對方透明!」正辦理離婚手續的陳女士(化名)慨嘆,分居一年多仍要跟丈夫共處公屋寓所內,多次向房署申請分戶仍不得要領。陳女士說,不時與丈夫因爭電視及生活細節而爭執,有時為求息事寧人,只好刻意出街,到圖書館或街上閒逛,以避開對方。

「不是說大家忍讓一下便成!」陳女士說,那一種朝夕相對但又互不揪睬的關係「其實很辛苦」,為了兩名正就讀中學的子女,陳女士決定咬緊牙關忍耐下去。

丈夫時放冷語 「一點不易過」
陳女士與任職散工的丈夫結逾10年,一年前分居後,她與兩個子女靠綜援過活,兩夫妻都無法負擔分開居住的開支,故過去一年來仍要共處一室生活,向房署申請分戶時不時遭冷語對待,被指「不能打尖」,要待離婚手續完全辦妥,才會提供協助。

未離婚 房署拒分戶
兩人關係緊張,陳女士說生活上不時都有爭拗,例如丈夫不時把電視調高至極高的聲量,甚至有「動手」的情,「日子一點也不易過!」陳女士生活在恐懼之中,慨嘆惟有「小心一點」,她亦有把情跟社工及朋友分享,但她說:「始終好似好羞家,有時跟朋友說,人家也未必明白!」陳女士說,整天都好驚,晚上不時會因擔心而不能入睡。

對於昨日的倫常慘案,陳女士激動之餘亦感無奈,她說問題家庭「早些分開,冷靜下來」,才是解決方法,故希望政府能及早協助有問題的求助家庭,不是如今次慘案般,「人都死了,(政府)同情都無用!」

和諧之家總幹事王鳳儀亦認為,正辦理離婚的家庭,其危機指數往往升至頂點,以案中夫婦的情,絕對不應繼續同住。若有關當局未能妥善安排,夫妻雙方亦應暫時搬離,往親友家或福利機構的庇護中心暫住。王又建議,長期受丈夫暴力對待的婦女提出離婚前須提高警覺,並先向社工或親戚求助。她又指,預先想好如何提出離婚,並預測對方反應,甚至先找好避居的地方才提出分手,盡量避免刺激丈夫的情緒引發悲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