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anuary 01, 2007

沒有資格妒忌

今天Baby突然提起我的舊情人,問我:如果有一天Mr. Big回來想跟我一起,我會怎樣?

我則問他:他愛她比我愛Gav,用情那一個比較深?

我們相信沒有欺騙過對方<感情上>,G跟我是兩個世界的人,永遠找不住,觸不到。據我所知,極其量在他的心目中,我最高只能排第三位,第一位是他的現任<可以是女友或妻子>,第二位是他昔日首位女友,......他會關心但不會向我表達,他會記住但不會爭取我,......

有時候,感情須要天時和地利,G每次出現的timing是幾位之中最差,不是I can't便是he can't,可能我和他也不敢義無反顧。

Baby說如果有這麼的一天,他會支持我!Sorry,不會有這樣的一天!這是我的預感,從來對G沒有實質的確據!

反而Baby和她的客觀環境的可能性,更有勝算!如果有這樣的一天,我不知道會否支持他重新去愛她(雖然以我的性格機會頗大),但肯定的是我會在自己難受之前自動引退。

感情的國度僅容納兩個人一對一,多過兩個人投入,便會complicated,造成傷害,我試過所以我更加不想再受。

牢固的愛情可以建立;脆弱的愛情亦可摧毁;
愛情臨到可以熾熱;愛情消失亦可以殘忍!

既然各自有經歷,憑藉什麼心存妒忌的理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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